大家好,你是否对个人想改名怎么申请,如果想改名字应该怎么办理呢感到好奇?今天我们将解答关于这个主题的起名所有问题, 本文介绍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办理流程。具体流程包括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户口簿、身份证、村/居委会证明等证明材料。文章也强调了更改名字需要有充足的理由,建议提前与派出所联系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如下为个人想改名怎么申请,如果想改名字应该怎么办理呢的文章内容,供大家参考。
1、我想改名,怎么改?
公民申请变更姓名,需持下列证明材料
1、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(16岁以下的,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);
2、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,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,并经父、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。
3、 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;
4、 属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,须提交单位、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,属在校学生的,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,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(村)委会出具证明,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,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(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,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,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)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。
你好,拿着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申请修改。
提出改名的理由,到属地派出所办理,很麻烦的,也容易发生后遗症的。如用原来名字办理的诸多事项,都需重新更改的。
我是律师,就你所述,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。
2、想改个名字,不知道具体程序
大致步骤如下:
1.需要你提出书面的申请;
2.需要你的单位审核,并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;
3.需要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申请;
4.有个别派出所可能会提出一个月只办理一次,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去办理。
改名有哪些理由
如果你要去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手续,你需要告诉他们什么理由呢?
1、重名太多,很不方便;
2、寓意不好或者谐音不好,极大影响个人生活工作;
3、名字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,影响识记,对生活工作极为不便。
《民法通则》第99条规定: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假冒。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18条,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下列规定办理: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改名申请。
你好,
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。
但是,更改名字,不是儿戏,应当有充足的理由。
方法:带着你的户口簿,身份证,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,提出书面申请,理由充分,派出所予以办理。
带上户口簿、有身份证的还要带上身份证、村/居委会的证明,以及相关部门要求的提交的材料,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
建议去之前先与派出所联系
3、FAQ:网友感兴趣的问题
问:如何申请改名?
答:带着户口本、身份证等必要材料,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即可。
问:改名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?
答:需要提供申请人的书面申请、户口簿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。
问:改名的理由有哪些?
答:常见理由包括重名太多、寓意不好、含有多音字或生僻字等影响个人生活工作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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